历史时期大巴山地区的涉林碑刻初探(3)

来源:环境保护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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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三)民间刊刻 在官方刊刻以外,大部分涉林碑都系民间刊刻。大量民立碑刻的出现既是乡民间矛盾激化的反映,同时也弥补了在林木保护中官方力量不

(三)民间刊刻

在官方刊刻以外,大部分涉林碑都系民间刊刻。大量民立碑刻的出现既是乡民间矛盾激化的反映,同时也弥补了在林木保护中官方力量不足的缺憾。民间设立的碑刻相较于官方刊刻的碑刻来说,碑刻类型、刊刻主体以及碑刻的地域分布都更为多样和广泛,如刊刻主体既有个人、家族,也有保甲、厂会、寺庙、乡镇等。内容上既有乡绅阐发森林有益作用的文辞,也有寺庙主持为维护庙前风水、风景林木所做的努力,有家族为防范族人企图破坏祖先留下的风水林木,同时也有厂会对银耳、茶叶、漆树、药材等经济林木的保护,以及个人对私有山场权益的重申。如咸丰三年通江县瓦室乡塔子梁禁山铭石刻:

自古边界,各有塌塌。有等贱人,乘机斫伐。雷姓拿获,警牌严查。合同公议,免打议罚。出钱一千,永不再伐。如蹈前辙,愿动宰杀。固立碑记,永定成化。[1](P28)

同治三年通江县草池乡大明庵的碑刻:

诗诵□棫以□□文雅,歌菁莪以美吉土。况大明庵前后左右之风木者,虽属本庙风木,实属我族祖茔风木,更系家宅风木,故□之。览滋风景者,因常以青龙卜也,罗星呼者也!我先人殷勤培植,始成茂郁。原以望后世峥嵘茂昌,挺翠腾秀!如此风木,然夫甘棠为名伯所憩息,犹戒其伐。况此风木为我先人手植,不禁,其没伤乎?自今以后,无论主持及我族,不得擅自斫伐,亦不得伙同商卖。如有不法者,罚钱十六千文及□□□锄之。刊之于后,永示不朽![1](P32)

这些民立碑刻与前所述官立碑刻不同,不仅碑刻类型多样,碑文内容也较为充实,一般述及事情的原委,更多体现的是以理服人,碑文内容需要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也符合乡民广泛认可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念。历朝历代都有关于林木保护的立法,如对于坟茔树木,《宋刑统·发冢》规定“若盗他人墓圭内树者,杖一百”[11](P297),《明律·户律》载“若盗他人坟董内树木者,杖八十”,凡盗卖他人林产将受到笞以上惩罚,所得价钱“计赃准盗论”[12](P10)。《大清律例·盗园陵树木》规定得更为详细具体,如“盗卖坟茔之房屋、碑石、砖瓦、木植者,子孙、奴仆计赃,并准窃盗罪加一等。盗砍他人坟树,初犯,杖一百,枷号一个月;再犯,杖一百,枷号三个月。计赃重于满杖者,照本律加窃盗罪一等”[13](P366)。涉林碑刻中大量保护坟茔树木的碑刻即是国家法律在民间的普及。

但这些民立碑刻也并非与官方毫无联系,其与官方的互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官方对民间碑刻中体现的乡民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意识的认同;另一方面体现在民间刊刻碑刻中对国家权力的借用,如大量民间碑刻中对违者“送官究治”的惩罚措施,即是利用官府的权威对其他人形成威慑。

三、涉林碑刻在保护林木上的成效及局限

(一)林木保护的成效

无论是基于官方设立碑刻的强制力还是民间碑刻的公信力,对林木的保护都是有一定成效的。首先对林木景观和小区域的生态环境的改善有积极作用。如通江县诺江镇《列宁公园禁碑》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城区风水林木,自是以后,这里的保护受到了历代官员的重视。时至今日,这里古树参天,“其顶平如削,或群龙聚会,或参如鼎足,颇有凌霄之势”[1](P25),依然是城内重要的风景林木;在剑阁县马鞍山的《封禁名山碑记》所禁护的范围内,20世纪70年代仍“有大大小小的柏树近万株,其中胸径一尺以上的大柏树有二千五百余株。穿林区绕林道,林密路径窄,凝雾绕古柏”[7](P159),这片森林如今更成为该地区的最佳景点;通江县唱歌乡《烟云寨林木禁碑》的刊刻是为了保护家族寨上坟茔边的所有草木,至今这里“松树林立,古木参天,光不透地”,禁护范围更至“东西宽约一百五十米,南北长约二百七十米”[1](P33)。

其次在经济方面,相关护林碑的设立有利于地方所依赖的林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无论是木材贩卖还是经济林特产都依赖于林木本身,而大多数的经济林产品都是对林木破坏后的再利用,如造纸、木耳、菌菇等,因而要保持林木经济的稳定发展,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经济林木存在。直至民国时期,紫阳向外输出的经济产品仍有“漆、蜜、蜡、草纸、火纸、桐油、漆油”[14](P398);白河县以“漆、纸、炭、木耳”[15](P437)为主;砖坪县林业经济产品以“漆、蜡、炭、铁、蜂蜜、木耳、榆皮”[16](P523)为大宗;万源县还有向外输出的白耳、黑耳、茶叶、桐油、漆油[17](P366)等,而通江县的银耳至今享誉全国。正是因为乡民对经济林木有节制、有计划的利用或者培植、保护,进而才保证了林木经济的长远发展。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 网址: http://www.hjbhzzs.cn/qikandaodu/2021/0506/1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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