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起步良好

来源:环境保护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6-06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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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声环境方面。2021年,山东省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属于“较好”。山东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为94.0%,夜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为86.3%。

声环境方面。2021年,山东省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属于“较好”。山东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为94.0%,夜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为86.3%。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一是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山东省确定320 家符合条件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履约管理。圆满完成第一个履约周期的配额清缴工作,共清缴配额11.52亿吨,履约量99.82%,累计成交额占全国的58.14%。二是省生态环境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发展的意见》,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三是组织开展涉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企业备案工作,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监管,推动青岛市制冷维修行业HCFCs 淘汰城市示范项目。四是积极筹建“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中心”,目前已建成。

辐射环境方面。山东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电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较好。电磁环境监测点及电磁辐射污染源监测点监测结果均与往年监测结果持平。

人民网济南6月6日电 (逄鑫珊) 6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侯翠荣介绍了《2021年山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主要内容。据悉,2021年,山东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十四五”起步之年良好开局。

新闻发布会现场。 逄鑫珊摄

深入开展生态环保督察。一是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同步对枣庄、济宁、泰安、菏泽市开展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通报32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典型案例,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件,截至目前,已办结件,其他354件已阶段办结。二是全力保障中央对山东省开展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交办山东省的群众信访举报件7106件,截至目前,已办结6813件,其他293件已阶段办结。三是对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督察报告,山东省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将督察报告分解为66项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督导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

侯翠荣表示,2021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山东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山东省受污染耕地全部采取安全利用措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完成国家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年度任务目标。二是圆满完成农用地详查验收,在全国率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验收。三是将1415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提前完成年度400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00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四是出台《山东省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对非法开采地下水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整顿。

大气环境方面。山东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为39、72、11、29、166μg/m3和1.2mg/浓度连续两年保持两位数改善,首次进入“30”时代,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六成,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个城市全面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浓度限值,较2020年增加1个城市。

海洋环境方面。2021年,山东省海域水质优良(一类、二类)面积比例为91.3%,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持续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301家涉VOCs企业开展现场帮扶,山东省3395家企业完成VOCs治理提标改造,857家企业完成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二是对17.48万台重型柴油车安装OBD远程监控系统并联网,通过路检路查、集中停放地抽测等方式累计抽检柴油车24.76万辆(次)。三是累计摸排非道路移动机械54.5万台,编码登记52.5万台,监督抽测13.9万台次。四是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扬尘污染整治“回头看”,对扬尘源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扬尘污染问题。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4万余个排口全部完成溯源,南四湖流域、黄河流域全年分别规范化改造排污口个、5686个。二是实施汛前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河湖1746条(个)、整治隐患7770处。三是开展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流域内383个工业企业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33.9万吨/日,完成环湖稻(藕)田退水治理9.4万亩。四是对个入海排污口和140个工业废水排污口完成整治工作。五是开展“净滩2021”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岸线岸滩垃圾和疑似污水直排问题5000余处。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 网址: http://www.hjbhzzs.cn/zonghexinwen/2022/0606/2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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