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省反馈督察

来源:环境保护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7-2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新华社太原7月20日电(记者 吕梦琪、高静)中央生态环保第一督察组20日向山西省委、省政府汇报。 督察认为山西省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制定和

新华社太原7月20日电(记者 吕梦琪、高静)中央生态环保第一督察组20日向山西省委、省政府汇报。

督察认为山西省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制定和修订了多项地方性法规,建立了多部门联合问责机制,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和生态环境。到有关地方谈环境质量恶化。山西省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58个国家地表水评价断面脱离V类,实现历史性突破;统筹推进景观、森林、田野、湖泊、沙地系统治理,大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动担当“华北水塔”责任。

督察还指出,山西省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但与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整体绿色转型的力度不够,措施力度不够。启动“两高”工程意愿强烈,能源消费双控不严,审查监督责任落实缺失;结构性大气污染尚未实现有效遏制,全省煤炭消费基础不明确,焦化行业环境问题突出,钢铁行业去产能造假,交通结构调整缓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力度不够,水资源集约利用问题突出,违法“取水”问题多发,水环境治理不到位;环境问题长期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积累的成果突出。

山西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边监督边改革,边改革边落实,解决了周边生态环境问题。截至6月底,巡视组交办的3123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解决,其中责令整改715件;立案417件,罚款3896.58万元;5件立案侦查,拘留7人,约谈171人,追究责任102人。

督察强调,单十一、省委、省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实施情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检查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问题进行梳理,按有关规定移交山西省委、省政府处理。

来源:新华网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 网址: http://www.hjbhzzs.cn/zonghexinwen/2021/0720/1914.html



上一篇:环保冷知识:你所不知道的环保趣事
下一篇:[临时公告]宜净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环境保护投稿 | 环境保护编辑部| 环境保护版面费 | 环境保护论文发表 | 环境保护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环境保护》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